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中心(陕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大发〔2016〕4号)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4名B类人事代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属西北大学B类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其中教师发展中心招聘2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招聘2人。
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为: 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有:承担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相关培训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人文社科类专业或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5.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1.2019年10月28—11月1日,应聘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备复印件各一份)和《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中心B类人事代理岗位招聘报名表》到西北大学太白校区师资培训楼一楼左侧国培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无法现场报名者可通过网络提交报名材料,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fzx@nwu.edu.cn。
2.中心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3.中心组成面试小组,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通过人员,进入笔试考核环节。
4.最终综合成绩由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组成,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公示。
四、录用与待遇
1.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录用人选应在公示期内到西北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试用期6个月,如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不予录用。
2.工资、社保及相关待遇按《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崔老师、季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2276、029-88302524
附件: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中心B类人事代理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