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3〕6号)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接受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
二、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老师,师德高尚、学科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课题项目必须是指导老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申报程序:申报工作以院系、所为单位,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8日前将符合条件且愿意承担国内访问学者指导任务的导师名单,通过电子邮件(spzx2524@163.com)报送至陕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由省师资培训中心统一汇总报送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附:申报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