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报名及培训安排的通知
陕师培〔2021〕3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教人厅〔1997〕6号)《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3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报名及培训安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
(一)报名组织
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简称省高师中心)负责本次培训报名的组织工作。培训报名由各高校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本次报名使用“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验收考试管理系统”(简称岗培系统,网址:http://shanxigs.gspxonline.com/)进行注册与审核管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高校自行负责,参加培训与考试的高校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高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报名流程
1.参训教师报名,10月25日-11月1日。各参训院校组织参训教师在岗培系统中注册账号、完善信息。
2.参训院校校级审核,10月25日-11月2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各参训院校管理员在岗培系统中注册并申请校级管理员权限,通过后需对本校参训教师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无误后确认通过。
3.参训教师在线缴费,10月25日-11月5日。参训教师在各参训院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接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缴费),登录岗培系统并在线扫码缴费。岗前培训费用按照原标准240元/人执行。
4.审核结束后,各参训院校管理员从系统中导出参训教师信息登记表,加盖校级公章并扫描PDF版于11月10日前上传至岗培系统“名单确认”模块。
5.此次缴费方式仅支持在线扫码缴费,报名截止后各参训院校联系省高师中心领取发票。
(四)其他事宜
1.2020年培训考勤不合格人员或2020年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补考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补考机会),《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需要重新考试。由于培训内容及教材更新,补考人员不参与此次培训报名,补考报名工作另行组织。
2.高校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的新入职教师可免于参加2021年岗前理论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考试,但仍需在岗培系统中注册账号、完善信息,并通过参训院校管理员审核。
3.本次培训形式为集中在线培训,缴费成功后即可开始在线学习,培训截止日期为11月21日。
4.各参训院校应于2021年下半年完成参加岗前培训教师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确保明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5.本次培训与考试使用新编写的统一教材,请各参训院校自行与西北大学出版社联系(培训教材购买地址:西北大学(太白校区)教学8号楼207室;联系人:高老师029-88303593;029-88302590)。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方式
培训对象:已报名参加2021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高校教师。
培训方式:结合我省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情况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2021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采取全省统一线上培训与各院校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二)组织实施
省高师中心组织实施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并划分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等16个联络点高校,具体负责传达培训相关信息和汇总各院校自主培训成绩等工作。(联络点联系人及参训院校联络点划分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课程安排
2021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总学时120学时,其中全省统一线上培训80学时,各院校自主培训40学时。
全省统一线上培训:培训课程为《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时代高校课程思政的理论与实践》5门必修课程及14门选修课程。全省统一线上培训总学时为80学时(参训教师需完成60.6学时必修课和19.4学时选修课学习时长,方能参加岗前培训验收考试),由省高师中心负责考核。
各院校自主培训:各参训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开展校史校情培训、师德师风专题报告、教师管理政策解读,以及教学能力培训等内容,帮助新教师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教书育人的岗位职责。自主培训总学时为40学时(每门课程8学时),由各参训院校自行考核。
(四)培训与考核
1.参训教师可使用电脑端在线学习或使用微信关注“智越教师智慧学习空间”公众号(或在平台扫码登录),输入账号与密码登录(账号为参训教师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手机号),培训期间自主安排时间进入在线课堂学习。
2.参训教师应在规定培训时间内登录学习平台,并保持在线听课状态。系统后台将自动统计在线学习时长,作为参训教师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3.自主培训考核成绩由各高校自行评定,培训结束后,各高校将自主培训方案及培训考核成绩(附件3)报送至所在联络点高校进行审核与备案。各联络点高校负责汇总本考点各高校自主培训考核成绩,并于12月31日前将最终考核成绩(PDF电子版)报省高师中心。
4.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2021年陕西省高校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王佳琪、雷睿哲(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029—88308725、88309002 spzx@nwu.edu.cn
杨红庆(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29—88668691
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25日